深圳各驾校:
为进一步加强考场管理,营造一个更有序的考试环境,现将考场有关工作纪律重申如下,请各驾校遵照执行。
1、科目二桩考场:所有教练不得进入候考大厅及考试场地,候考大厅门口及北侧围墙外道路不得停放教练车。
2、科目二九选三考场:所有教练不得进入候考大厅及考试场地;教练和考生不得踩踏在水泥墩、教练车上越过考场围墙观看场内考试,不得在环山路上停留观看场内考试;所有教练车应停放整齐,不得占用西丽训考场出口通行道路停车。
3、科目三实际道路考场:所有教练及教练车不得进入办公区域(铁丝网围墙内)及考试场地;教练车需停放整齐不得妨碍考场进出道路通行,所有教练车不得进入考场并在考场外整齐停放,不得妨碍道路通行;
4、如因特殊情况需进入考场的教练员和教练车,需经考试员批准方可进场。
5、如有违反规定的,将取消相关考生当次考试资格或扣留教练车。
以上规定自2010年8月25日起开始实施。
特此通知。